2019年9月至2019年12月期間,胡先生、黎女士等五十余人在黎平縣德鳳街道黎平縣某娛樂中心做營銷、服務員等工作,該娛樂中心承包經營人李某拒不支付五十余名員工的勞動報酬共計壹拾柒萬貳仟叁佰柒拾壹元整(¥172371.00元),且經黎平縣人社局責令支付后,仍拒不支付員工勞動報酬。2020年 4月2日黎平縣勞動資源社會保障局將此案移送黎平縣公安局。治安大隊于4月7日立案偵查,7月29日將李某列為網上在逃人員上網追逃,當天,在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警方的協助下,治安大隊辦案民警于浙江省蒼南縣將李某抓獲,7月31日將李某押解至黎平縣公安局。
李某到案后,經辦案民警進行法律宣傳教育,動員其與家屬聯系,主動籌集資金,將拖欠員工的工資如數發放到員工手中,爭取從寬處理。8月14日李某家屬將籌集的資金 16.9113萬元交到我局治安大隊,我局辦案民警及時將李某拖欠50名員工的工資如數發放到員工手中。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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