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調查,3名犯罪嫌疑人攜帶電瓶射燈等工具,在黎平縣巖洞鎮新洞村“黃花基地坡頭”捕捉候鳥,并準備拿來食用,其中犯罪嫌疑人石某林因捕捉數量較大,現已被縣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
目前,森林公安已將查獲的野生鳥類活體4只放生,對野生鳥類死體27只做無害化焚燒填埋處理,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森林公安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黎平臺記者:黃維)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