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出庭公訴現場
據悉,石某濤、石某林在禁漁期內,使用禁用的捕魚工具非法捕撈水產品,破壞生態環境,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為修復生態環境,有效打擊非法捕撈違法犯罪行為,黎平縣人民檢察院以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身份依法對石某濤、石某林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縣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石某濤、石某林賠償其非法捕撈水產品對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增值放流魚苗200斤。 庭審過程中,經過檢察官充分的釋法說理,被告人石某濤、石某林當庭認罪認罰,二人均表示會吸取教訓,不會再犯,并愿意承擔修復生態的附帶民事賠償責任。(劉曉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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