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為充分發動社會力量查找被執行人下落及財產線索,有效執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經申請執行人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二十二之規定,本院決定懸賞查找被執行人財產,特發布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
王兆彬,男,1968年8月29日出生,身份證號碼522624196808292419,侗族,戶籍地:三穗縣長吉鄉四寨村王家寨,現居住地不詳。
未履行標的額
37萬元及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執行依據
(2016)黔2624民初420號民事判決書。
懸賞期限
12個月(自2020年3月30日至2021年3月29日止)。本公告發布后,若被執行人王兆彬已經履行全部義務,本懸賞公告自動失效。
懸賞條件
舉報人提供被執行人王兆彬下落、財產線索等有效信息,經本院查找到被執行人王兆彬財產并執行到位的,按執行到位金額的10%獎勵舉報人。舉報人持身份證、舉報材料到本院領取懸賞獎勵。
被執行人
陳永猛,男,1983年6月25日出生,身份證號碼522636198306250010,苗族 ,戶籍地:丹寨縣中華北路102號,現居住地不詳。
未履行標的額
1.74萬元及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執行依據
(2019)黔2601民特116號民事裁定書。
懸賞期限
12個月(自2020年3月30日至2021年3月29日止)。本公告發布后,若被執行人陳永猛已經履行全部義務,本懸賞公告自動失效。
懸賞條件
舉報人提供被執行人陳永猛下落、財產線索等有效信息,經本院查找到被執行人陳永猛財產并執行到位的,按執行到位金額的10%獎勵舉報人。舉報人持身份證、舉報材料到本院領取懸賞獎勵。
舉報電話:0855-4520125(指揮中心)、18008558679(李法官)
本院鄭重承諾:對舉報人的身份及提供的有關情況予以嚴格保密,但為發放懸賞金需要告知申請人的除外。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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