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頓時間
即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
二、整頓內容
(一)核準掌握戶籍人口底數和戶口登記項目。
重點核準戶籍人口戶數、人數和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相片、籍貫、戶籍住址及公民身份號碼等主要戶口登記項目。
(二)核準掌握人戶分離人員及暫住人口情況。
主要包括本縣(市)或鄉、鎮(街道辦事處)范圍內,經常居住地和常住戶口登記地不一致的人員。掌握轄區內暫住人口底數和基本情況,將符合暫住人口登記的人員基本信息采集錄入貴州省社區警務工作平臺管理。
(三)開展好戶口清理整頓工作。
重點解決人戶分離、重復戶口、應銷未銷、戶口待定、項目差錯、長期滯留救助機構及集體戶等問題,嚴格依法依規辦理,切實解決戶口管理中的突出問題。
1.未申報戶口登記人員:包括因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未辦理收養手續的事實收養或抱養人員、長期滯留救助管理機構未登戶口人員、我國公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非婚生育的未申報戶口登記人員等。
2.手持各類證件未落戶口:包括持遷移證、復員轉業證、刑滿釋放證等應落未落戶口人員,不包括持《出生醫學證明》未申報出生登記的人員。
3.應銷未銷戶口人員:包括參軍、出國(境)定居、死亡等應銷未銷戶口人員。
4.戶口登記中重復戶口人員:包括指一人多戶口的,按照保留真實注銷虛假原則,清理注銷重復戶口,確保戶口與公民身份號碼的唯一性、準確性、權威性。
5.戶口登記項目差錯:包括戶口登記項目內容發生變化,申報人假報、錯報,誤登等而發生的差錯,經調查核實予以變更或更正。
6.清理長期滯留集體戶特別是高校集體戶:對于符合遷出條件的,當事人要及時將戶口遷往就業、就學、居住地的家庭戶。
7.清理轄區內未登記的流動人口、出租房屋:跨縣(市)居住的人員,要及時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居住登記;出租房屋的房主,要及時到出租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填報出租人和承租人等信息。
黔東南州公安局
2020年7月7日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