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遷墳范圍:雷山至榕江高速公路項目( 榕江段 )即平永鎮平永村、喬亥村、烏婆村、田壩村、階你村 ; 忠誠鎮孖臘村、孖龍村等鄉鎮沿線村寨紅線范圍內所有未搬遷墳墓。
二、遷墳時間:自2020年3月12日起至2020年4月4日止。墳主于2020年3月31日前到榕江縣雷榕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辦理遷移補償手續,并于2020年4月4日前自行組織人員將墳墓遷移。
三、補償標準:搬遷墳墓補償標準按《州人民政府關于貴州雷山至榕江高速公路項目征地拆遷安置補償方案的批復》( 黔東南府函〔2020〕9號)文件執行。
四、凡在規定期限內無人認領的墳墓,一律視為無主墳,由縣人民政府委托相關單位按照規定,組織人員搬遷處理。
五、本通告未盡事宜,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辦理。(聯系方式:榕江縣雷榕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 ; 聯系電話:0855——6676478; 聯系人:龍城)
特此通告
榕江縣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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