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悉該疫情輿情事件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羅斌同志高度重視,立即安排網安大隊聯合醫院同步開展調查。經查,2020 年 1 月 30 日 12 時許,劉某某(男,某醫院見習醫生)私自拍攝袁某某 CT 檢查指引單圖片后發布在 " 我們家 " 微信群中,后被該群成員轉發擴散,并被網民發布到新浪微博,導致袁某某隱私被嚴重侵犯。劉某某見到事件發酵的嚴重性,主動向公安機關坦白其泄露病人袁某某病歷的事實。
鑒于劉某某具體坦白情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之第(六)項之規定,天柱縣公安局依法對劉某某處于行政拘留 7 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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