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黔西縣委批準,黔西縣紀委縣監委對黔西縣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羅幫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羅幫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在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致使國家遭受重大損失,涉嫌玩忽職守犯罪。
羅幫智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敬畏,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黔西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縣監委委務會議研究并報中共黔西縣委批準,決定給予羅幫智開除黨籍處分;由黔西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羅幫智簡歷
羅幫智,男,漢族,1965年4月生,貴州大方人,大學文化,2000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8月參加工作。
1986年8月任畢節地區水泥廠技術員;
1995年6月任畢節地區煤炭工業局生產技術科科員;
1997年3月任畢節地區地質礦產局科員;
1997 年5月任畢節地區地質礦產局地質環境監督管理科副科長;
1998年8月任畢節地區地質礦產局地質科科長;
2001年11月任畢節地區國土資源局資源環境科科長;
2006年1月任納雍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2年6月任黔西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9年3月任黔西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