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仁市委原常委、玉屏縣委原書記王俊銘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日前,經貴州省委批準,省紀委監委對銅仁市委原常委、玉屏縣委原書記王俊銘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俊銘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省委開展領導干部利用茅臺酒謀取私利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期間,不按規定報告其個人倒賣茅臺酒的情況,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下屬及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違規在公務接待中使用茅臺酒;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選拔任用干部,利用職權為下屬在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幫助并收受財物,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瞞報房產;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倒賣茅臺酒牟利,違規向管理服務對象放貸獲利;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決定向企業支付資金占用費;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王俊銘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涉嫌受賄和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王俊銘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依程序終止其中共貴州省第十二次、銅仁市第二次、玉屏縣第十三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王俊銘簡歷
王俊銘,男,漢族,1965年10月生,河北魏縣人,大學本科學歷,198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4月參加工作。
1986年4月至1987年4月,河北省魏縣北皋供電所職工;
1987年4月至1988年6月,任河北省魏縣白仕望鄉電管所所長;
1988年6月至1995年7月,任河北省魏縣魏城鎮供電所副所長;
1995年7月至1996年4月,任河北省魏縣電力局副局長;
1996年4月至1998年7月,任河北省魏縣魏城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98年7月至2000年5月,任河北省魏縣仕望集鄉黨委書記;
2000年5月至2002年7月,任河北省魏縣城建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2年7月至2003年8月,任河北省魏縣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3年8月至2007年7月,任河北省曲周縣副縣長;
2007年7月至2009年8月,任河北省曲周縣委常委、副縣長;
2009年8月至2011年10月,任河北省曲周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2011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貴州省玉屏縣委書記;
2016年12月至2020年3月,任貴州省銅仁市委常委、玉屏縣委書記;
2020年3月,免去貴州省銅仁市委常委、玉屏縣委書記職務。
貴州貴安新區管委會原副主任原黨組成員鄧波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日前,經貴州省委批準,省紀委監委對貴州貴安新區管委會原副主任、原黨組成員鄧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鄧波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違反群眾紀律,違規向企業攤派費用;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包;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參與賭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違反相關規定,濫用職權,致使國有資產遭受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鄧波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涉嫌受賄和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鄧波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鄧波簡歷
鄧波,男,漢族,1972年10月生,四川成都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5年6月參加工作,1997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1年9月至1995年6月,在貴州工學院冶金系鋼鐵冶金專業學習;
1995年6月至2001年9月,先后任貴州省修文縣鄉企局工作員、修文縣政府辦秘書、修文縣政府辦副主任;
2001年9月至2006年11月,先后任貴州省修文縣扎佐鎮黨委副書記、書記、鎮長;
2006年11月至2008年11月,任貴州省修文縣政協副主席、扎佐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08年11月至2011年12月,先后任貴州省修文縣政協副主席、黨組副書記;
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任貴州省修文縣副縣長;
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任貴州貴安新區管委會社會事務管理局副局長;
2013年2月至2013年5月,任貴州貴安新區管委會社會事務管理局局長;
2013年5月至2013年6月,任貴州貴安管委會社會事務管理局局長、貴安新區土地收購儲備中心主任;
2013年6月至2014年7月,任貴州貴安新區土地收購儲備中心主任;
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任貴州貴安新區土地收購儲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
2015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貴州貴安新區經濟發展局(投資促進局、交通運輸局、統計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5年10月至2017年7月,任貴州貴安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7年7月至2017年8月,任貴州貴安新區管委會副主任;
2017年8月至2020年4月,任貴州貴安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2020年4月,免去貴州貴安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職務。
貴州旅游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原委員、原副董事長程勇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日前,經中共貴州省委批準,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旅游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原委員、原副董事長程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程勇違反政治紀律,不落實巡視整改要求;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無償接受他人提供的住房維修服務;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規兼職取酬;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程勇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程勇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程勇簡歷
程勇,男,仡佬族,1962年11月生,貴州道真人,大學本科學歷,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在重慶大學采礦工程系煤礦開采專業學習;
1983年7月至1983年8月,畢業待分配;1983年8月至1992年4月,任貴州省計劃委員會公交計劃處工作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1992年4月至1996年7月,任貴州省計劃委員會公交處副處長;
1996年7至1997年1月,任貴州省計劃委員會交通能源處正處級調研員;
1997年1月至2000年12月,貴州省計劃委員會交通能源處處長;
2000年12月至2003年11月,任貴州省計劃委員會基礎產業發展處處長,貴州水柏鐵路有限責任公司董事;
2003年11月至2011年12月,任貴州省開發投資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貴州水紅鐵路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其間:2008年12月至2012年5月兼任貴州黃果樹旅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任貴州飯店國際會議中心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董事長,貴州水紅鐵路有限責任公司董事;
2012年3月至2013年11月,任貴州飯店國際會議中心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董事長;
2013年11月至2019年7月,任貴州旅游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董事長,貴州省貴旅文化旅游產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黨支部書記、董事長(兼),貴旅集團雷山文化旅游產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
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貴州旅游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董事長;
2019年12月,免去貴州旅游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董事長職務。
日前,經貴州省委批準,省紀委監委對貴州省
岑鞏縣委原書記楊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偉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落實省委巡視整改要求不到位,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旅游活動;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干部選拔任用規定,違規提拔調整干部;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參與賭博并斂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楊偉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楊偉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依程序終止其中共貴州省第十二次、黔東南州第十次、岑鞏縣第十二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楊偉簡歷
楊偉,男,苗族,1970年9月生,貴州臺江人,大學文化程度,1989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6年9月至1989年7月,在貴州省黔東南民族行政管理學校行政管理專業學習;
1989年7月至1995年5月,先后任貴州省臺江縣南宮鄉政府辦事員,臺江縣老屯鄉團委書記,共青團臺江縣委秘書;
1995年5月至1997年8月,任共青團貴州省臺江縣委副書記;
1997年8月至2000年11月,任共青團貴州省臺江縣委書記;
2000年11月至2001年8月,任共青團貴州省臺江縣委正科級干部;
2001年8月至2003年1月,任貴州省臺江縣臺拱鎮黨委書記(其間:2000年9月至2003年1月在貴州省黨校法律專業學習<函授本科>);
2003年1月至2003年9月,任貴州省臺江縣副縣長,臺拱鎮黨委書記;
2003年9月至2006年10月,任貴州省臺江縣副縣長;
2006年10月至2010年3月,任貴州省臺江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2010年3月至2011年9月,任貴州省臺江縣人大主任;
2011年9月至2011年11月,任貴州省
錦屏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理縣長、
錦屏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兼);
2011年11月至2012年6月,任貴州省錦屏縣委副書記、副縣長、縣長、錦屏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兼);
2012年6月至2012年11月,任貴州省錦屏縣委副書記、副縣長、縣長、錦屏工業園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兼);
2012年11月至2016年2月,任貴州省岑鞏縣委書記、岑鞏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錦屏縣委副書記、縣長,貴州錦屏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兼);
2016年5月至2020年5月,任貴州省岑鞏縣委書記、岑鞏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兼);
2020年5月,免去貴州省岑鞏縣委書記、岑鞏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