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游客羅某10月27日在鎮遠旅游期間,自稱在鎮遠古城步行街某中藥材銷售店受到藥托的蠱惑性誘導及下藥導致不能清醒認識自身行為的后果,在店家購買了一千克的鹿茸,并交由店家磨成粉末狀,價款計10800元,其中現金支付800元,微信支付1萬元。但事后感到非常難過,失眠和吃不下飯,其子通過12315投訴,請求市場監管部門妥善處理該起不理性消費導致的問題。
店家退還800元現金
市場監管局非常重視,從維護古城5A景區美譽度和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角度,及時聯系了店家相關人員,說明了該糾紛的重要性,勸導店家按照7日無理由退貨的承諾,及時全額退貨退款,店家同意立即退款。聯系投訴人時,投訴人稱愿意到鎮遠來現場退貨,并要求市場監管人員在場,工作人員同意現場退貨退款的處理方案。11月11日上午,工作人員要求店家售后人員提前到市場監管局,并對其如何進一步規范誠信經營提出告誡性意見:生意要做更好并長久,應站在消費者角度考慮問題,以滿足消費者的需求為前提從而獲得經濟利益,才會形成良好的口碑,不能有做過路生意、成一單算一單的短視思維;同時要守法誠信,不能有虛假宣傳誤導消費的行為,更不能雇“藥托”進行蠱惑性誘導游客消費,否則一經查實將面臨嚴厲的法律責任。湖南游客羅某在其子的陪同下到達市場監管局后,工作人員提醒:在旅游過程中進店選購商品時,特別是中藥材或其他保健品等商品,首先不要輕信他人的推薦,盡量和同伴一起選購,才能理性消費;其次不要一次性購買價款較大的商品,如果店家誘導應粉碎的,應在核對價款后再交付粉粹,從而避免了糾紛;再次,對其自稱在街上被人拍下肩膀后出現意識不由自主并跟隨進入藥店后不理性消費,疑為被下藥一事,工作人員從公安大學張大偉教授的解說為例來說明拍肩膀就被下藥的事實從麻醉學上不可能存在,應該是自己的心理暗示在起作用。
消費者微信端收到1萬元退款
最后,消費者將未曾使用的藥材退貨,店家退還價款10800元,其中800元為現金,1萬元通過掃描微信收款碼的方式支付到消費者一方的手機上,本次糾紛圓滿解決。店家和消費者雙方對市場監管旅游分局的工作人員耐心而有理的工作表示認可和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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