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點機動車駕駛證電子化】
在推行檢驗標志電子化的基礎上,在天津、成都、蘇州3個城市試點發放機動車電子駕駛證,電子駕駛證與紙質駕駛證具有同等效力。駕駛人可通過全國統一的“交管12123”手機APP申領電子駕駛證,在辦理交管業務、接受執法檢查時出示使用,并拓展客貨運輸、汽車租賃、保險購置等社會應用場景,為駕駛人及相關行業提供在線“亮證”服務,更好便利群眾辦事和駕車出行。目前黔東南州還未推行。
【試點二手車異地交易登記】
1、明確適用范圍。該措施適用于非營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二手車交易登記。
2、異地交易開票。買賣雙方可自主選擇在機動車登記地(轉出地)或者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轉入地)進行交易、開具發票,不再強制要求返回機動車登記地辦理交易手續。
3、轉入地登記查驗一次辦結。對在新車主住所地(轉入地)交易二手車的,由轉入地車輛管理所直接辦理車輛查驗、登記,群眾無需再返回登記地驗車、辦理轉出,變“兩次登記查驗”為“一次登記查驗”。
4、檔案網上轉遞(跟車輛電子轉籍一樣)。辦理跨轄區轉移登記業務時,機動車檔案資料實行電子化網上轉遞,群眾無需再提取紙質檔案。
5、申請渠道。機動車在轉入地交易的,現機動車所有人可以通過互聯網平臺或者向轉入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在轉出地交易或者因其他原因發生所有權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向轉出地車輛管理所申請。2021年6月1日以下20個試點城市先開始(天津、太原、沈陽、上海、南京、蘇州、杭州、寧波、合肥、福州、南昌、淄博、鄭州、武漢、深圳、南寧、重慶、成都、昆明、西寧等20個城市試點實施)。2021年9月1日起,直轄市、省會市、自治區首府市、計劃單列市全部推行。2022年6月底前,全國全面推行。
【優化駕駛證考試內容和程序】
調整小型自動擋汽車考試內容,取消科目二考試“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項目,考試項目由5項減少為4項。調整考試預約時間,對申請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的,科目三考試預約間隔時間由取得學習駕駛證明30日調整為20日;對申請增駕大中型客貨車準駕車型的,間隔時間由40日調整為30日。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考試地由變更1次調整為不超過3次,更好滿足群眾異地考試需求。
【便利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
是放寬通行限制,清理全城24小時禁行政策。除城市核心區等特殊區域個別道路外,其他道路為貨車(危險貨物運輸車、工程運輸車除外)通行預留時間窗口,每天允許通行時間原則上不少于6小時。貨車確需在禁限行時段路段通行的,進一步簡化申請手續,在南京、南昌、?、烏魯木齊4個城市試點通過“交管12123”APP或本地交管APP、公眾服務號等渠道申請電子通行碼。
【緩解城鎮老舊小區居民“停車難”問題】
在城鎮老舊小區周邊選擇具備條件的支路劃定允許夜間、周末、法定假期停車路段,明確停車時間和停放要求,設置相應的交通標志標線,允許車輛臨時停放。
【便利老年人線上線下辦理交管業務】
優化網上代辦服務,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可使用親友的“交管12123”手機APP賬號為老年人代辦業務,系統對老年人進行實人認證,上傳老年人的內地居民身份證或者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審核后予以辦理業務。2、業務范圍。老年人業務代辦范圍包括:補換領機動車號牌、補換領機動車行駛證、補領檢驗合格標志、免檢車申領檢驗標志、機動車駕駛證期滿換證、達到規定年齡換領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遺失補證、機動車駕駛證損毀換證。需要強調的是,一次代辦僅限辦理單筆機動車或者駕駛證業務。
【便利退役軍人(含現役、退役人員)換領駕駛證】
推進與軍隊有關部門建立駕駛證信息聯網核查機制,便利持軍隊和武警部隊駕駛證換領地方駕駛證,原駕駛經歷和駕齡可以連續計算,更好服務保障退役軍人就業從業、駕車出行。
【便利出國(境)人員延期換領駕駛證】
對出國(境)人員因新冠疫情無法回國(入境)及時辦理駕駛證期滿換證、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業務的,可以委托國(境)內人員申請延期辦理。2021年底前未及時換證、審驗導致駕駛證被注銷的,可以在回國(入境)后6個月內正常辦理駕駛證換證、審驗手續,恢復駕駛資格,該救濟措施適用于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至2021年12月31日。
【推行辦理交管業務網上委托】
一是 “交管12123”APP,增加網上委托功能。具體網上委托事項如下:
二是明確審核流程。委托人通過“交管12123”APP申請網上委托后,電子委托信息將自動轉遞至綜合應用平臺。車輛管理所在辦理業務時,應當通過綜合應用平臺核查電子委托信息;對因網絡傳遞延遲等問題未查詢到電子委托信息的,可以使用條碼槍掃描電子委托書二維碼信息,審核確認電子委托信息。被委托人與實際業務辦理人不一致,或者委托業務與實際申請辦理業務不一致的,應當重新委托;對于申請人本人到現場辦理的,可以免于審核委托信息。單次委托有效期不超過30日。申請人既可以通過“交管12123”APP委托他人辦理,也可以選擇紙質委托書等形式委托他人辦理,車輛管理所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申請人網上委托。對已申請網上委托的,車輛管理所不再要求申請人出具紙質委托書。
【推行機動車抵押信息在線核查】
積極推行公安交管部門與銀保監部門、金融機構信息聯網,共享機動車抵押信息,簡化辦理抵押登記程序。汽車金融公司、財務公司等金融機構的營業執照及公章在全國信息系統統一留存的,無需到地方公安交管部門備案。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時,對抵押權人為商業銀行、汽車金融公司、財務公司申請抵押、解除抵押登記的,可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作為身份證明,免予提交主合同。營業執照復印件、書面委托、抵押合同加蓋的公章可為電子印章。
【全面推行機動車交強險信息在線核查】
實現全國聯網核查。
【試點交通事故證據材料網上查閱】
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事故證明后,可以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www.122.gov.cn)、“交管12123”手機APP查閱、復制交通事故現場圖、勘查筆錄、鑒定意見等證據材料,實現“現場查閱”擴展到“網上查閱”,為各方當事人提供更多查詢渠道和便利。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