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加強信用機制建設,經申請執行人申請,本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的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決定發布執行懸賞公告。
一、被執行人基本身份信息:
李宙聲,男,漢族,1995年5月4日出生,住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花果園五里沖花果園項目V區第15棟1單元3204、3205、3206號房,身份證號碼52270119950504****。
二、執行案號:
(2021)黔2601執78號
執行標的:2011400元
三、懸賞內容:
查找被執行人李宙聲的下落及財產線索。
四、懸賞期間:
2021年7月1日起至本案執行完畢。
五、懸賞金發放條件:
提供被執行人李宙聲下落,經查實并采取司法拘留的,懸賞金額10000元;提供被執行人李宙聲財產線索(法院已采取強制措施的除外),使法院執行到位,按執行到位金額10%的比例給予獎勵。本院對舉報人的身份及舉報線索等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聯系人:周法官
舉報電話:18008559236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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