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貴州省委批準,貴州省紀委省監委對遵義市播州區委原書記黃國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國宏違反政治紀律,執行、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不按規定報告重大事項,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搞 " 形象工程 "" 政績工程 ",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安排;違反組織紀律,個人決定重大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個人違規決定重大事項和大額資金支出,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黃國宏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監委委務會議研究并報貴州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黃國宏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黃國宏簡歷
黃國宏,男,漢族,1968 年 4 月生,貴州鳳岡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90 年 8 月參加工作,1995 年 10 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0 年 8 月至 2001 年 9 月,先后在貴州省鳳岡縣委黨史研究室、縣委辦,鳳岡縣土溪鎮、天橋鄉、蜂巖鎮工作。
2001 年 9 月至 2001 年 10 月 貴州省仁懷市委常委
2001 年 10 月至 2006 年 9 月 貴州省仁懷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2006 年 9 月至 2011 年 10 月 貴州省仁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11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1 月 貴州省遵義市財政局黨組副書記(正縣長級)
2011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2 月 貴州省遵義市財政局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局長(正縣長級)
2012 年 12 月至 2013 年 1 月 貴州省遵義縣委副書記,貴州和平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兼),貴州茍江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兼)
2013 年 1 月至 2016 年 1 月 貴州省遵義縣委副書記、縣長,貴州和平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兼),貴州茍江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兼)
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2 月 貴州省遵義縣委書記、縣長,貴州和平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兼),貴州茍江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兼)
2016 年 2 月至 2016 年 3 月 貴州省遵義縣委書記、縣長,貴州和平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兼),貴州茍江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兼)
2016 年 3 月至 2016 年 6 月 貴州省遵義縣委書記,貴州和平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兼),貴州茍江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兼)
2016 年 6 月至 2019 年 5 月 貴州省遵義市播州區委書記,貴州和平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兼),貴州茍江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兼)
2019 年 5 月被免去貴州省遵義市播州區委書記,貴州和平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兼),貴州茍江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兼)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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