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2021年1月1日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正式進入為期十年的禁漁期,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在禁漁期進行一切捕撈漁獲物的行為。對違反禁漁期規定的電魚、毒魚、炸魚以及私捕濫撈等破壞漁業資源和漁業水域環境的違法行為,將嚴格按照有關條例進行查處和處罰。這一舉措力度空前。
為了有效保護漁業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保障漁業綠色發展,青溪鎮農業服務中心積極開展“禁漁期”法律法規宣傳活動,通過每周例會、村級會議宣傳、范圍內的河段、庫區、村莊張貼禁漁期通告、趕集日到街上集中宣傳、發禁漁捕魚通知單等多種方式,向群眾廣泛宣傳禁漁政策及保護水域生態資源環境的重要意義及禁漁的決心,并以加強巡查的方式,嚴厲打擊禁漁期內非法從事捕撈行為的違反者。
自啟動禁漁工作來,鎮農業服務中心宣傳休漁禁漁工作10次,有效將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傳給轄區群眾,堅決打擊違反禁漁期相關規定的行為,確保青溪鎮漁業資源良性發展,保障禁漁工作的有效開展。(青溪鎮:王克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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