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自己】
被告人吳某某在自述時表示,案發時看見了兩個自己,失控的行為和“他們”有關。酒過三巡,迷迷糊糊中有個聲音一直在罵我,“你是個廢物,一輩子一事無成……”,我發現我的視角變成了第三人,我看到罵我的“那個人”走到馬路上,旁邊有個女人,經過女人身邊的時候,感覺女人眼神不對,又退回來盯著女人看,不記得女人說了什么,看到的那個人上去就動手抓住女人的手,抓住她的衣服,然后又抓她的頭發,女人驚慌大叫,這時跑來一個男人,他放開女人,沖向男人,他把男人攔腰抱起,他沒站穩,跌向旁邊護欄,男人就這樣從護欄上掉下去了,他轉過臉來一直在笑,一直在笑……
吳某某感覺自己的身體不受控制。
【原來如此】
原來,2022 年1月4日,被告人吳某某與家人一起吃飯、喝酒。后邀約朋友吃宵夜、喝酒。次日凌晨,吳某某因上廁所走到職中風雨橋附近時遇到回家的尹某某,便無故從后面拉扯其頭發和衣服。尹某某掙脫后,即打電話給其丈夫(即被害人),被害人便與朋友駕車趕來。被害人下車后與吳某某理論,并發生爭執、拉扯。拉扯中,吳某某將被害人從職中風雨橋旁邊的護欄推下河邊的菜地,導致被害人的肋骨、骶骨、恥骨、骨盆等處受傷。經從江縣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被害人的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
【法院審理】
5月26日,從江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起故意傷害案件。被告人吳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后期治療費共計 76590.36 元。(胡蓉)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