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為維護司法權威,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6月1日,從江法院執行局干警一行12人,在副院長石林帶領下,對一起物業受托租賃合同案件采取強制騰房措施,成功將房屋騰空并交還所有人,有力保障了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
2020年,汪某承租貴州省某旅游開發公司名下房產經營酒店,因經營不善、資金短缺,汪某一直未支付房租,雙方因此發生糾紛。2022年4月,經從江法院訴前調解委員會調解,雙方達成協議,汪某除支付房租外需于2022年4月10日前將酒店搬離。期限屆滿后,汪某拒不履行義務。貴州某旅游開發公司遂于2022年5月18日申請執行。
2022年5月20日,執行干警向汪某下達執行通知書,限期3天履行。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反復與汪某溝通,向其釋法明理、陳明利害,汪某態度堅決,拒不配合騰房,執行法官決定強制騰空該酒店。在前期周密的安排下,2022年6月1日,執行干警來到涉案酒店,按照執行預案和人員分工安排,進行強制騰房,歷時7個小時,將汪某名下酒店內的所有物品清點完畢,順利騰空涉案房屋,并交付貴州某旅游開發公司。本次執行行動,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現場監督執法,縣公證處派員到場公證,確保執行過程規范、高效、公正、有序。
【法官說法】:
涉案房屋系申請人貴州某旅游開發公司名下財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本案雙方當事人就騰出房屋已作出合法有效約定,被申請人汪某應依約騰出房屋,無權繼續占有。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應當誠實守信,積極履行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不得無故拖延,否則人民法院將依法采取強制措施維護法律尊嚴。(楊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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