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內失業的參保人員,階段性失業補助金申領延長辦理時限,申領截止時間延長至2022年3月31日。
二、申領條件、待遇期限、待遇標準
(一)階段性失業補助金申領條件
1.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滿,一直未就業,目前仍處于失業狀態的;
2.2021年1月1日后新發生失業且解除勞動關系當月或上月失業保險仍處于參保繳費狀態的人員。
(二)臨時生活補助申領條件
2021年1月1日之后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且參保不滿一年的失業農民工。
(三)待遇享受期限及標準
1.階段性失業補助金,最長可享受6個月,按月發放。
(1)失業保險繳費不滿1年的,標準為300元/人·月;
(2)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不滿5年的,標準為600元/人·月;
(3)失業保險繳費滿5年以上(含5年)的,標準為1000元/人·月。
2.臨時生活補助,最長可享受3個月,按月發放,標準為300元/人·月。
三、申領途徑
(一)通過手機下載“貴州社保”APP申領(僅限安卓版操作系統);
(二)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http://si.12333.gov.cn)全國統一入口,網上申領;
(三)前往最后一次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大廳辦理。
四、特別提示
以下三種情形不屬于2021年度失業人員
1.2021年12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滿目前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2.2021年12月失業保險參保繳費并辦理停保的失業人員;
3.2021年12月參保繳費2022年辦理停保的失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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