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州交警支隊高速一大隊領導高度重視,提前安排部署,民輔警放棄與家人團圓的溫馨時刻,堅守在轄區內滬昆高速、余冊高速、凱里環城高速、凱雷高速等多條高速公路的各個收費站針對酒駕開展統一查緝行動。
當晚20時30分,在凱里東站的執勤組,在對一輛剛剛駛出收費站的網約車駕駛員進行酒精檢測時,發現該駕駛員存在飲酒行為。現場民警迅速將其控制,并對駕駛員吳某,做進一步的呼吸式酒精測試,測出的結果讓現場執勤民警更是大吃一驚,呼吸式酒精測試儀的結果為119mg/100ml,該網約車駕駛員吳某涉嫌醉酒駕駛營運車輛。
民警通過詢問車內乘客得知,該車輛是網約車,車上五名乘客都是從三穗縣城上車,去往凱里市區的。在車輛行駛過程中,他們就聞到車上有濃烈的酒味,以為是某位乘客身上的酒味,就沒太在意,萬萬沒想到是駕駛員處于醉酒狀態。車上乘客得知情況后,紛紛表示非常后怕。
駕駛員吳某說當天大年十五,自己在三穗與朋友聚餐時,喝了酒,接到網約車訂單后,本來不想接單的,但是乘客都說要趕回凱里,第二天要上班。加之以為交警過年不會查酒駕,抱著僥幸心理,不顧自己和乘客的安危,在三穗縣城接上5名乘客后,就往凱里市區趕,不料在凱里東收費站遇到了交警。執勤民警對吳某極其不負責任的做法,批評教育并指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危害性和吳某將承擔的后果,吳某對自己的醉駕行為感到非常后悔,也對車上乘客表示歉意。隨后,現場執勤民警將吳某帶至醫院抽血檢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之規定,吳某因涉嫌醉酒駕駛營運車輛,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罰。(向堯 鐘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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