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十二條硬措施
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健康發展助力新型城鎮化
今年以來,為貫徹落實新國發2號文件、國家有關部委《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及省住建廳等部門《貴州省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黔東南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和安排,結合我州實際,積極作為,先后下發三個緊急文件,出臺12項政策性措施,及時、有力拉動住房消費,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健康發展。
一、加大各類群體住房公積金保障力度
在全州范圍內大力推進村(社區)干部、行政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等各類群體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員連續足額繳存6個月以上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困難企業可緩繳住房公積金
2022年底前,受疫情影響的困難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企業職工可正常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貸款職工不做逾期處理
2022年底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貸款職工,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向貸款發放管理部書面申請暫緩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暫緩還款期間,不作逾期處理,不收罰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
四、鼓勵各級引進人才貸款買房安家落戶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符合《黔東南州人才服務暫行辦法》規定的第一至第五層次引進人才、組織人事部門通過公開招考錄(聘)用的行政、企(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三支一扶”人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其貸款額度不受存貸掛鉤政策限制。
五、放開公積金“又提又貸”限制
2022年6月至12月,公積金繳存人購買商品房和二手商品住房可申請提取不高于購房總價20%的購房首付款后,在個人賬戶仍保留6個月繳存余額的前提下,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六、降低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
對已結清首套自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人,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至20%,有效減輕繳存人付款壓力。
七、取消首套與第二套公積金貸款間隔期
繳存職工結清首套自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其個人賬戶內仍有6個月及以上住房公積金余額的,可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不再執行一年間隔期的規定。
八、提高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對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將貸款額度上限提高至60萬元。州委、州人民政府引進的第一至第四層次特殊人才,貸款最高額度可提高至80萬元。
九、支持公積金省內異地購房貸款
貴州省內其地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員,來我州購買新建商品房和二手商品住房,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異地貸款,不受戶籍地和工作地限制。
十、增加公積金貸款還款方式
住房公積金貸款在現有等額本息還款方式的基礎上,增加等額本金還款方式選項,進一步滿足不同借款人的實際需求。
十一、征信審查更加注重以人為本
在執行現行征信審查標準時,酌情研判逾期期數、金額等問題成因,對能夠說明客觀原因,且實際具備償還能力的,在確保資金安全情況下,可視情況予以審批。
十二、推行多種類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鼓勵符合條件的貸款人辦理“商轉公”(商業住房貸款轉為公積金貸款)。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求超過最高限額的,引導其申請辦理組合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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