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為進一步壓緊壓實各級各部門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管理責任,進一步鞏固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系,進一步夯牢夯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質效,有效遏制和減少各類道路交通事故,切實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的道路交通環境。近日,貴州省黔東南州人民政府印發實施了《黔東南州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規定》。
黔東南州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針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長期以來存在的“職能模糊、權責不清、責任虛化、履職不力”等問題,以國務院安委會貴州專項督導幫扶組督導幫扶為契機,以安全生產“打非治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和事故預防“減量控大”為牽引,認真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產法》《貴州省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規定》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精神,經廣泛調研論證,結合實際起草了《黔東南州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規定》,通過多次征求意見、座談會商、吸收借鑒、合法審查、專題研究等,并經州人民政府常務會專題研究審議,制定出臺了《黔東南州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規定》。
《黔東南州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規定》在明確“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和“統籌好發展與安全”發展理念基礎上,進一步強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各部門協調聯動、全社會共同參與”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等原則,以現行法律法規和重要文件精神為依據,結合
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實際,建立了權責明晰的道路交通安全責任體系和監督落實機制,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規范性文件共同構建了黔東南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體系。
《黔東南州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規定》共六章五十一條,包括總則、政府職責、部門職責、單位職責、監督落實和責任追究、附則等內容。進一步明確縣鄉兩級政府、19個政府職能部門和各企業、媒體、學校等重點行業單位道路交通安全職責責任,明確落實道路交通安全4項機制(即:建立考核評價機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日常管控和預警機制,嚴格執行道路交通事故警示約談、掛牌督辦機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獎懲機制),切實通過黨政統籌發力,壓實各方責任。
《黔東南州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規定》從新時代道路交通安全發展角度和全局高度出發,緊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焦點問題,提出了如“農村公交出行、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運力保障、打擊非法營運”等務實管用的具體措施,形成了“及時排風險除隱患、紅紅臉出出汗、深度事故調查、考核賞罰分明”等有效機制,對提升
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能力,完善全州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體系建設,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實踐意義。(王衛平 唐光新)
責任編輯: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