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進一步抓實抓細轄區疫情防控期間旅店業安全管理,堅決防范疫情輸入傳播的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和社會治安穩定。黔東南各級公安機關采取明查與暗訪、定期檢查與突擊清查的方式,重點對入住人員實名登記、掃碼驗碼測溫、口罩佩戴、場所消毒、未成年人入住管理、消防設施配備、旅客信息錄入上傳是否規范及時等進行了認真檢查,筑牢抵御外部輸入風險的防線。
雷山縣
9月6日晚上,雷山縣公安局組織民(輔)警對轄區人員密集行業場所開展疫情防控安全檢查。“你們在做好疫情防控同時,還要注意防火、防盜、防騙、防意外事故。”民警在開展檢查過程中,還提醒行業場所負責人及從業人員要掌握安全防范知識。通過法治宣傳教育,督促遵紀守法、規范經營,筑牢社會治安防控安全屏障。當天晚上,雷山縣集中警力清查各類場所70余家,排查安全隱患6處,因未按規定落實掃碼和從業人員核酸檢測措施,當場治安處罰13家。
劍河縣
9月5日晚,劍河縣公安局革東派出所針對轄區各商場、酒吧、旅店、超市、KTV等重要場所是否按要求在入口處張貼“場所碼”標識、群眾進入場所是否掃碼、工作人員是否驗碼、是否嚴格進行體溫監測、來往人員是否規范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在對轄區11家娛樂場所的檢查中,發現轄區4家場所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實“場所碼”掃碼登記制度。劍河縣公安局革東派出所依法對上述4家場所負責人分別處以行政罰款200元的處罰,并責令4家場所現場整改。
鎮遠縣
9月6日晚,面對疫情防控形勢日益復雜的嚴峻形勢,鎮遠縣公安局開展集中統一清查行動,加大對鎮遠主城區賓館、旅店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檢查力度,對3家防疫措施不到位及存在安全隱患的賓館經營者給予行政處罰。據了解,當晚鎮遠公安共檢查賓館旅店58家,經檢查發現其中3家賓館存在拒不執行人民政府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行為,即未按照規定使用疫情防控場所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之規定,鎮遠縣公安局依法對這3家賓館負責人處以2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9月5日晚,
施秉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結合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對轄區經營場所進行疫情防控安全大檢查。檢查中,民警對轄區公共場所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檢查,督促相關場所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重點檢查行業場所是否嚴格落實兩碼、來訪人員登記、測量體溫、每日消毒、重點人員登記制度、從業人員是否佩戴口罩上崗及消防安全、足浴店禁止消費人員過夜等,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現場督促其整改到位。同時,民警對疫情防控、反詐、防盜、消防等工作進行了宣傳,有效提高了行業場所從業人員的疫情防控意識,此次共計檢查行業場所7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