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黔東南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現個別中介機構或個人利用不法手段從事騙提騙貸住房公積金非法活動,嚴重擾亂了住房公積金正常管理秩序。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州關于掃黑除惡斗爭的決策部署,保障住房公積金有序運行,維護廣大繳存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公安部關于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號)文件精神,現就嚴厲打擊騙提騙貸住房公積金行為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繳存職工通過下列情形騙提騙貸住房公積金的行為將被嚴懲:
(一)提供虛假材料騙提騙貸住房公積金。如提供虛假的婚姻證明、購房合同、租賃合同、借款合同、不動產權證、規劃許可證、工程施工許可證、購房發票(收據)、契稅發票、建房材料發票、戶籍證明、銀行還貸明細證明、醫院疾病診斷證明、醫療發票、異地繳存證明、離職證明、征信證明等材料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
(二)隱瞞事實騙提騙貸住房公積金。包括:1.不如實提供個人真實信息,如隱瞞婚姻狀況不提供結婚證(離婚證);2.以一次性結清商業貸款為由提取公積金后拒不清償商業貸款的;3.虛構貸款條件取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4.進行虛假承諾的;5.隱瞞其他事實辦理公積金提取的。
(三)虛構住房(租房)消費騙提騙貸住房公積金。包括:1.以購房名義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后私自撤銷備案的;2.同一套房短期內頻繁交易提取住房公積金的;3.虛假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四)中介機構或個人發布虛假廣告信息,為繳存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虛構住房消費行為違法違規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及貸款等業務的行為。
(五)其他以欺騙手段騙提騙貸公積金的行為。
二、對騙提騙貸住房公積金行為的處理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使用虛假公文、證件、合同、票據或印章等均屬違法行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現造假行為后立即現場扣押證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二)住房公積金執法機構對業務進行定期稽查,發現以虛假手段騙提騙貸住房公積金的中介機構和個人,責令限期全額退回騙提騙貸資金,并將當事人騙提騙貸行為函告其所在單位,同時列入黑名單,一定期限內限制其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違反黨紀、政紀的,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行為涉黑涉惡或構成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三)業務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協助繳存職工騙提騙貸住房公積金的,一經查實,按相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嚴防詐騙陷阱,合法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
黔東南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各縣(市)管理部,從未批準或同意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辦住房公積金業務,所有業務均按照辦事承諾依法辦理,不收取任何費用,沒有因“中介”參與可以多提、多貸或特殊辦理的可能性。繳存人在辦理相關業務前,可登陸黔東南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http://gjj.qdn.gov.cn、黔東南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微信公眾號、手機公積金APP或致電公積金服務熱線0855-12345了解辦事指南,通過合法渠道辦理相關業務,謹防上當受騙。
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對不良中介機構和個人騙提騙貸住房公積金行為進行監督、舉報,舉報電話:0855-8228921(黔東南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執法稽核科)。對相關舉報信息我們將嚴格保密,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利。對惡意舉報或者陷害他人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特此通告。
黔東南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