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臺江縣交通運輸局質量安全監督站站長熊克標飲酒駕駛問題。
2021年4月27日,熊克標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在臺江縣臺施線0公里500米處,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鑒定,屬飲酒駕駛行為。2021年4月28日,臺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給予熊克標罰款1000元和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1年10月,熊克標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臺江縣革一鎮中心小學教務處副主任楊毅醉酒駕駛問題。
2020年6月2日,楊毅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在臺江縣鎮臺線63公里100米處,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鑒定,屬醉酒駕駛行為。2020年7月28日,黔東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給予楊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2021年6月,楊毅受到警告處分。
3.臺江縣萃文街道翁你河村原代理副主任張和發醉酒駕駛問題。
2020年10月6日,張和發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行駛在臺江縣城南環路與秀眉大道交叉口處,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鑒定,屬醉酒駕駛行為。2020年11月5日,黔東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給予張和發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2021年12月,張和發受到記大過處分。
4.臺江縣老屯鄉壩場村委員會原副主任歐先林飲酒駕駛問題。
2020年12月24日,歐先林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行駛在臺江縣文昌東路、林業局路口250米處,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鑒定,屬飲酒駕駛行為。臺江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給予歐先林行政拘留3日、并處以罰款1500元及吊銷駕駛證的行政處罰。2021年3月,歐先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臺江縣萃文街道方黎灣社區服務中心工作員楊勝輝飲酒駕駛問題。
2021年2月25日,楊勝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行駛在凱里市金山大道600米處執勤民警查獲。經鑒定,屬飲酒駕駛行為。2021年3月3日,凱里市交警大隊給予楊勝輝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2021年12月,楊勝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臺江縣方召鎮交汪村黨支部黨員邰先江醉酒駕駛問題。
2020年8月26日,邰先江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在臺江縣文昌東路、林業局路口400米處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鑒定,屬醉酒駕駛行為。2020年9月30日,黔東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給予邰先將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2020年12月,邰先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臺江縣紀委縣監委受理信訪舉報來信地址:臺江縣臺拱鎮秀眉大道30號(原消防大隊),臺江縣紀委縣監委信訪室(郵政編碼:556300)。
舉報電話:12388。
舉報網址:guizhou.12388.gov.cn/qiandongzhou/taijiangxian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