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召開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自2021年5月我省部署開展打擊環境違法犯罪“利劍2021-2025”專項行動以來,執法力度不斷加大,執法監管合力效果顯現。截至今年6月,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524件,行政處罰金額15269.22萬元,嚴懲了一批環境違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我省生態環境領域嚴重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
據介紹,專項行動開展以來,省生態環境廳與省公安廳、省檢察院進行工作情況專題對接,及時通報相關典型案件情況,會同省公安廳、省檢察院對赤水河流域有關生態環境問題進行聯合督查督辦。2021年5月至2022年6月,全省共出動執法人員90190人次,檢查企業39082家次,開展跨省聯合執法6次,跨市州聯合執法15次,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524件,行政處罰金額15269.22萬元,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案件105件,移送涉嫌環境犯罪案件23件,查封扣押33件,限產停產14件。
2022年以來,省生態環境廳發布了兩批共6個典型案例。第一季度發布了一批,共3個典型案例,涉及1個私設暗管排污案、1個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案和1個出具虛假排放檢測報告案。其中貴州大西南礦業有限公司金沙縣新化鄉國照騰龍煤礦私設暗管排放礦井廢水案、貴州省甕安煤礦有限公司甕安縣永和鎮甕安煤礦,除當地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對其違法行為予以行政處罰外,公安機關還依法對其相關責任人實施了行政拘留。黔東南天晉機動車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出具虛假排放檢測報告案,當地生態環境部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并對其違法行為予以罰款。
近期,省生態環境廳發布了第二批典型案例,涉及3個排污許可違法案件。其中,貴州亞億傳動設備有限公司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案、安順黔隆鋼化玻璃有限責任公司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開展自行監測案、貴州紫森源集團
投資有限公司盤州市仲恒煤礦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提交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案件等三起案件,當地生態環境部門依法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違法行為予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