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可總有人心存僥幸
覺得自己很“穩”
頂風作案
而這一次的“冒險者”
竟是一名公職人員
【基本案情】
8月28日,黃平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并宣判一起被告人雷某某犯危險駕駛罪一案。縣直機關單位、教育機構、衛生系統、轄區村干部以及黨員代表等190余名干部職工旁聽審理,將醉駕庭審現場變身警示教育課堂。
2023年4月20日,被告人雷某某醉酒后(經鑒定,其血液內酒精含量為113.79mg/100ml)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黃平縣新州鎮馬家巖路段時被黃平縣交通警察大隊民警查獲。
【審理認為】
法院審理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雷某某犯危險駕駛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鑒于雷某某自愿認罪認罰。最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雷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十五天,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現場審判有聲的法槌敲擊,旁聽人員心中的無聲震撼,通過“面對面”的方式,公開審理并當庭作出判決,旨在讓旁聽人員直觀了解庭審全過程,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威嚴,也更加深刻地認識到酒駕醉駕的社會危害性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庭審結束,參加旁聽人員紛紛表示,“面對面”觀摩庭審,法槌敲響直擊心靈深處,以案為鑒,警鐘長鳴,要克服僥幸心理,自覺遠離酒駕醉駕,遵守黨紀法規,帶頭樹立好、維護好國家干部、公職人員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