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
黔東南府發〔2023〕3號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按照《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22〕22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全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黔府發〔2023〕6號)要求,為做好
全州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結合我州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深刻認識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重要意義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是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將首次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全面調查我州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類單位基本情況,掌握國民經濟行業間經濟聯系,客觀反映全州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方面新進展,對于各級各部門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全州各級各部門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定不移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和關于統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決策部署,主動作為、攻堅克難,系統謀劃、統籌推進,確保高質量完成我州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
二、準確掌握經濟普查的總體安排
(一)普查對象。我州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二)普查范圍。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
(三)普查內容。主要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能源生產和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以及投入結構、產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資產投資構成情況等。
(四)普查時間。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
三、精心組織實施經濟普查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黔東南州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研究解決普查組織和實施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州統計局,負責普查的具體實施和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經濟普查工作,對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解決。各縣(市)人民政府要設立相應的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認真做好本地區普查工作。要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普查工作。銀行、證券、保險、鐵路等部門和單位,要按照有關工作要求負責組織開展本系統的普查工作。
(二)落實經費保障。按照國發〔2022〕22號文件要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所需經費,按現行經費渠道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承擔。地方政府承擔部分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原則,由州、縣(市)分級負責,列入相應年度同級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各級普查機構在充分統籌現有信息化設備基礎上,配備必要的信息化設備。鼓勵利用普查員個人手機終端參與普查,并給予適當通訊流量補助。
(三)充實普查力量。各級普查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從有關單位商調符合條件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及時支付聘用人員勞動報酬,保證商調人員在原單位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不變,穩定普查工作隊伍,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
(四)堅持依法普查。全州所有普查工作人員和普查對象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等規定,按時、如實填報普查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通過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能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獎懲的依據。全州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個人信息,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發布普查數據。對在普查工作中的違紀違法等行為,依紀依法予以處理。
(五)狠抓數據質量。牢牢守住數據質量生命線,嚴格執行普查工作流程,強化事前事中事后數據質量檢查核查,切實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確保普查結果真實準確、完整可信。各級普查機構要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控制體系和崗位責任制,完善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嚴肅普查紀律,堅決杜絕各種人為干擾普查數據的行為。要采用有效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確保普查數據采集、傳輸、存儲和使用安全。
(六)創新手段方式。各級普查機構要廣泛應用部門行政記錄,推進電子證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應用。鼓勵采取網上填報、手持電子終端填報、紙質填報、自主申報等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普查。
(七)注重宣傳引導。各級普查機構要會同宣傳部門,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和有關職能部門服務平臺等宣傳渠道作用,廣泛深入宣傳經濟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會積極參與普查,為全州經濟普查工作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附件:黔東南州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及組成人員名單
黔東南州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黔東南州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
主要職責及組成人員名單
一、主要職責
領導小組負責全州第五次經濟普查的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普查中的重大問題。
二、組成人員
組長:胡志峰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務副州長
副組長:楊占杰州政府副秘書長
李建宇州統計局局長
成員:王兆春州委政法委平安辦主任
何蔓莉州委宣傳部副部長
黃成菊州委編辦副主任
楊漢坤州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楊彰瑜州財政局國庫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張憲州民政局副局長
胡佳豫州市場監管局投訴舉報中心主任
楊勇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
邵耘州稅務局副局長
鄧勇軍州農業農村局總經濟師
王品國家統計局黔東南調查隊副隊長
楊序鋒州商務局副局長
吳智濤州林業局副局長
彭先柱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王文云州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
朱鴻峰州教育局副局長
劉小鐵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張智文州衛生健康局黨組成員
彭暉州金融辦副主任
羅幸榮州國資委副主任
姚本鎮黔東南銀保監分局副局長
何運周州保險行業協會秘書長
黃良干州統計局副局長
三、工作機構及其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州統計局,李建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承擔
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領導小組決策的意見建議,督促落實領導小組議定事項,加強與有關部門和單位及各縣(市)溝通協調,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領導小組及領導小組辦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發有關文件的,由州統計局代章。
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領導小組組長批準。領導小組不作為州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第五次經濟普查任務完成后即自動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