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真是非常感謝你們呀,解決問題,還服務上門,服務到家!”年近六旬的殘疾老人陳某客氣地說道。近日,
施秉縣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接到一個特殊的離婚案子。
原告小陳因少時患癲癇,成為智力殘疾。經人介紹與被告李某相識,結婚后生育兩個女兒。婚后,雙方經常因家庭瑣事爭吵,小陳認為無法繼續與李某生活下去,便訴至法院要求離婚。
法官收到案件后,先后聯系小陳和李某,多次通過電話勸說雙方回心轉意。調解過程中,發現小陳雖然智力殘疾,但說話邏輯清楚,語言表達流暢,離婚系其真實意愿。因其監護人老陳是殘疾人,出行不便。為減輕當事人訴累,法官決定上門展開面對面調解。了解到雙方均沒有和好的意愿,遂組織雙方調解離婚。從關愛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和保障殘疾人的權益角度出發,經法官耐心勸說與開導,原、被告兩人同意協議解除婚姻關系,兩小孩由李某監護撫養,并自行承擔撫養費。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在銀行有貸款34600元,原告小陳償還15000元,剩余部分本金及利息由被告李某償還,協議達成后,現場簽字確認。
小陳在家屬的陪同下,當天去銀行償還了15000元貸款。至此,這一場殘疾人的離婚糾紛得到解決。(龍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