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江縣人民政府關于嚴厲打擊私屠濫宰、違規調運生豬及其產品等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為加強全縣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強化生豬定點屠宰社會服務功能,維護生豬屠宰行業秩序,有效防控動物疫病的發生和流行,保障肉品質量安全,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貴州省牲畜屠宰條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省農業農村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關于扎實做好生豬及其產品調運監管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就嚴厲打擊私屠濫宰、違規調運生豬及其產品等違法犯罪行為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私自屠宰生豬。未經縣人民政府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所有生豬必須在依法取得屠宰資格的定點屠宰場(點)屠宰(農村居民自宰自食的生豬除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加工和提供未經定點屠宰和未經檢疫檢驗合格的生豬產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提供場地給未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證的企業和個人從事生豬屠宰經營。
二、嚴禁違規調運。禁止未經審批違規調運生豬及其產品進入我縣,發現違規調運的,對違規調運的生豬及其產品一律扣押、撲殺,作無害化處理,并對相關人員從嚴從重處罰。
三、嚴禁生產經營不合格肉類及肉類制品。禁止從事生產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四、嚴禁生產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動物肉類及產品。禁止從事生產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凡違反本通告者,由有關執法部門依法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和暴力抗法涉嫌犯罪的依法嚴厲打擊。廣大消費者要提高肉食品安全自我保護防范意識,自覺選擇購買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的生豬產品,積極舉報私屠濫宰和非法經營肉品的違法犯罪行為。
特此通告。
舉報電話:
臺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0855-3842913
臺江縣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