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獲取出售他人信息 黔東南一網點一工作人員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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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8-18 09:26:07 來源:法制生活報
近日,
天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某電信營業廳工作人員蔡某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啟動民事公益訴訟程序。經審查,蔡某某非法獲取他人信息并出售的行為侵犯了不特定主體的個人信息權益,損害公民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檢察機關通過司法確認的方式,促使蔡某某繳納了公益損害賠償金2501元并在省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據悉,蔡某某系某電信營業廳網點工作人員,其通過姚某某(另案處理)得知利用客戶手機號碼注冊網絡賬號給“上家”做推廣,成功注冊一個APP就能獲得6元至20元不等的傭金,于是加入相關微信群從事“拉新”業務。2021年10月開始,蔡某某為謀取個人私利,利用從事電信客戶業務辦理之便,未經客戶同意,按照上家要求將客戶手機號及接收驗證碼發到微信群內供上家注冊部分APP網絡賬號,其上家每完成一個網絡帳號注冊后按照不同傭金返利給姚某某,姚某某再返利給蔡某某。直至2022年10月案發,蔡某某非法獲利共計2501元。
據悉,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實施以來,
天柱縣人民檢察院共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類民事公益訴訟案件7件,涉及民事公益損害賠償金15萬余元。下一步,天柱縣人民檢察院將充分發揮刑事、公益訴訟等檢察融合履職的優勢,嚴厲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黑灰產業鏈,堅決維護個人信息安全,促進信息數據依法合理有效利用。(通訊員:潘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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