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龍里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罪案件。
據(jù)悉,2022年6月,被告人王某征通過飛機聊天軟件結識了一名昵稱為“畫家”的人(身份未查實)。在“畫家”介紹有賺錢門路后,為謀取利益,王某征與“畫家”約定,由“畫家”提供“虛擬撥號”設備、電話卡等工具,王某征負責邀約一人按“畫家”要求前往貴陽市周邊尋找隱蔽地點架設“虛擬撥號”設備,并由“畫家”支付每日工資及保障二人所有開銷。
隨后,王某征找到王某聰,告知其主要工作是架設并操作“虛擬撥號”設備。2022年7月,王某征伙同被告人王某聰從福建省泉州市來到貴州省龍里縣灣灘河鎮(zhèn)架設并操作“虛擬撥號”設備。
2022年7月至8月,二被告人在明知“畫家”提供的上家在實施網(wǎng)絡犯罪的情況下,仍多次架設“虛擬撥號”設備供上家向不特定多數(shù)人撥打電話,以介紹工作名義向不特定多數(shù)人實施電信網(wǎng)絡詐騙。
經(jīng)公安機關偵查,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8月6日期間,二被告人所架設的“虛擬撥號”設備共使用手機卡114張,導致6起詐騙案件的發(fā)生,涉案金額共計人民幣788829.72元。受害人被騙金額從6900元至510000元不等。
2023年7月5日,該案在龍里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二被告人在庭審過程中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自愿認罪認罰。
2023年7月12日,龍里縣人民法院以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罪判處被告人王某征、王某聰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至一年五個月不等,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至五萬元不等。二被告人非法所得人民幣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扣押在案的“虛擬撥號”設備使用的手機70部,多開USB充電器兩臺及用于犯罪聯(lián)絡的“蘋果”牌手機2部,依法沒收,上繳國庫。二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訴。
法官提醒:通過一些防范電信網(wǎng)絡詐騙宣傳,大家可能對歸屬地顯示為境外來電的號碼心存警惕。但是,隨著網(wǎng)絡時代的不斷發(fā)展,電信網(wǎng)絡詐騙方式不斷翻新,不法分子又有了新手段。他們通過架設“虛擬撥號”設備,將境外來電轉化顯示為境內電話,以此來降低大家的防備心理。在這里也提醒大家,陌生電話千萬小心謹慎,不論它是境外來電還是境內來電,凡涉及需轉賬匯款、提供賬戶密碼、驗證碼的都要審慎,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報警處理。(通訊員:唐璐琦 記者:羅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