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
從江縣人民政府發布
《關于實施2025年春季禁漁期
管理工作的通告》
自2025年3月1日0時起
至6月30日24時止
從江縣境內
所有江河、水庫、湖泊等天然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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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江縣人民政府關于實施2025年春季
禁漁期
為加強我縣2025年春季禁漁管理工作,養護天然水域漁業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貴州省漁業條例》《農業農村部長江流域漁政監督管理辦公室關于做好珠江、淮河、閩江、錢塘江等水域春季禁漁工作的通告》(長漁發〔2025〕1號)文件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將我縣2025年春季禁漁期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漁范圍
從江縣境內所有江河、水庫、湖泊等天然水域。
二、禁漁時間
2025年3月1日0時至2025年6月30日24時。
三、禁漁類型
除休閑娛樂性垂釣外,在禁漁期內,禁止所有捕撈作業。嚴禁扎巢取卵、挖砂采石和從事其他影響魚類生態的活動,嚴禁收購、銷售在禁漁期內捕撈的漁獲物。因保種保育、科研教學、調查監測等特殊需要采捕水生生物資源的,須經省農業農村廳批準。
四、責任處罰
從江縣境內所有漁業生產單位和個人必須自覺遵守禁漁規定,對違反本通告的,由行政主管部門從江縣農業農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視情節輕重分別處以罰款、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等。凡在禁漁期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撈的,一律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追究相關責任。
舉報電話:
從江縣農業農村局
0855-3910912
從江縣公安局
0855-6412465
特此通告。
從江縣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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