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為166名農民工討薪84萬多元
2010年,黎平縣有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加大執法力度。共為166名農民工追討工資84.4萬元,有效地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在過去的一年里,黎平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總工會、工商等有關部門以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為主線,采取措施,主動介入,通過設立咨詢點、發放宣傳手冊等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勞動監察條例》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進行廣泛宣傳,并指導勞動用工企業合理制定勞動規章制度,積極“送政策、送服務”進企業;及時受理違法勞動用工舉報案件,做好工資清欠工作,開通申述人維權綠色通道,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服務承諾制”和“限時辦結制”,采用“快立、快審、快結”方式高效辦案,維護好勞動關系雙方權益;積極開展勞動用工專項檢查和勞動力市場清理整頓專項行動,規范農民工就業渠道,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推行“個人辦案責任制”、“疑難案件集體會審制”和“一次性送達制”有效提高辦、結案準確率,確保依法確認工傷案件。
一年來,黎平縣共受理拖欠工資舉報案件50起,涉及農民工166人,追回工資84.4萬元;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44起,仲裁3起,案外調解39起;工傷認定案件立案58起,認定16起,案外調解40起,有效地起到“疏導糾紛,化解矛盾”的作用,促進了社會的穩定。
(唐學章 劉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