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特約記者 劉雕偶)錦屏縣河口鄉中仰小學51歲教師姜齊光,因涉嫌對16名小學一、二年級女學生多次實施強奸、猥褻,于11月22日一審被判處死刑。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姜齊光先后42次強奸12名女學生、35次猥褻16名女學生,在短短的1年多時間、3個學期內累計作案多達77次,法院經審理查明后記錄其罪惡的一審判決書長達26頁、約2.7萬字。
被告人姜齊光任班主任兼科任老師的班級共有女學生19名,從2002年9月開學后不久,一直到2004年3月案發,他對該班女學生的非人摧殘達到肆無忌憚、喪心病狂的地步。19名女生中,僅有3人幸免于姜的魔爪。
編輯:姜秀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