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婦”要告別曖昧關系 “情夫”執刀砍“情婦”
本港訊 (特約記者 劉榮廷)“情婦”要求斷絕曖昧關系,“情夫”執雙刀砍“情婦”及其丈夫。3月16日,錦屏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龍某某故意傷害一案進行公開審理并當庭判決,被告人龍某某獲刑二年。
法院審理查明:三年前開始,被告人龍某某與被害人吳某某有著不正當的關系。后來由于自己小孩長大成人,吳某某決心擺脫與龍某某的這段不正當的關系,斷絕與龍某某的往來。龍某某認為吳某某在欺騙自己感情,由此懷恨在心。
2005年11月12日9時許,龍某某以“吳某某要叫人來打自己”為由,帶上一把鐵柄菜刀和一把水果刀在錦屏縣三江鎮排洞村開憲沖路段上對吳某某實施恫嚇和要挾,吳某某的丈夫歐某聞訊后,便拉龍某某公安機關處理,遭到龍某某的拒絕。在拉扯中,被告人龍某某手執菜刀對準倒在地上的被害人吳某某的頭部砍數刀,菜刀被搶后又持水果刀對準被害人吳某某的頸部割劃;被害人歐某在勸阻中,左手背及手指被被告人龍某某砍傷。
經法醫鑒定,被害人吳某某、歐某二人的傷情達輕傷。
(編輯 姜秀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