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畝地6萬買進130萬賣出:燕山大學"炒地"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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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09/12/17 9:54:19 來源:南方報業網-南方都市報
[導讀]“教育用地”變更“住宅用地”,6萬元/畝收購———130萬元/畝賣出
引發“炒地”風波的地塊。
2003年,8個村莊3499畝土地被征用為燕山大學的教育用地,價格是每畝6萬元+數千元青苗補償費。
2007年7月,秦皇島市規劃局從燕大西校區用地劃出438余畝調整為房地產開發項目,依據是“市紀[2006]89號”文件。
之后前述地塊被5家房地產開發公司以每畝130萬元的價格競得,總價6億多元。
寒風瑟瑟。工地上挖掘機、運輸機、打樁機等機器一片轟鳴,建筑工人們來往穿梭其間。這是一處正在施工的房地產項目,立著“燕大西苑”大字的售樓處已運作多日。
楊波和幾位老人,走上工地不遠處的山頭,指著正在立起的高樓說,“這里,是我們村的大田,都是好耕地。”
如今,大田已變成商住用地。幾百年來生長玉米和蘋果樹的地方,高樓在拔地而起。2003年,經河北省、秦皇島兩級政府批準,包括后道西村520余畝土地在內,8個村莊3499畝土地被征用為燕山大學的教育用地。彼時,征地價格被以“支持教育”為名定價為每畝6萬元。
今年11月10日,當隸屬于燕山大學的燕大房地產公司在昔日的大田上動土時,村民們徹底憤怒了———原本聲稱將用于教育的土地,被官方以130萬元每畝的價格出讓。
秦皇島市官方相關部門稱,這一切都合理合法,燕山大學也強調學校不會做違法違規的事情。
但農民們對此并不領情,他們稱自己是“地無一壟的人”,更讓他們不解的是,本應保存社會良知的高校,卻也加入了掠奪農民土地財富的行列。
孰是孰非?官方和校方與失地農民各執一詞。
“曲線賣地”質疑
11月10日上午9時許,在掌聲和鞭炮聲中,包括燕大房地產開發公司在內的房地產開發公司,正式宣布“燕大西苑”項目開工。
2003年,秦皇島市政府從農民手中征用這一地塊后,以教育用地劃撥給燕山大學。2007年,這一地塊悄然變為商業用地,5家房地產開發公司將在上邊蓋起住宅樓。
始建于1920年的燕山大學,原隸屬于國家機械工業部。1978年被確定為全國重點大學。1985年至1997年,學校整體南遷至河北秦皇島市。1997年1月,經原國家教委批準,更為現名。
2007年6月26日,秦皇島本地媒體上的一則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廣告,刺激了后道西村村民的神經。
公告稱,原燕大西校區315712.96平方米土地,將掛牌出讓,起拍價為125萬元每畝,性質為住宅用地。這473余畝將用作房地產開發的土地,主要是后道西村此前被征用的耕地。
村民們拿著報紙找到了村主任楊波,“4年前6萬征用我們的土地,現在他們要125萬元賣了?”
后道西村全體村民委托村委會,向基層政府西港鎮黨委、政府遞交了書面報告。據該鎮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領導稱,“村民認為燕大和政府損害了他們的利益,情緒較為激動!
依據現行法律法規,教育用地用作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性質必須先依法進行變更。南都記者獲得的官方文件稱,2006年,燕大向秦皇島市政府請求將部分教育用地改為商住用地掛牌出讓———以期解決該校過重的貸款負擔和彌補西校區建設資金嚴重不足的問題。
在2006到2007年期間,隨著擴張和高校資源的整合,中國多所高校曾出現一波改變土地用途,采取所謂“土地置換”的方式獲得收益,此舉被媒體稱為高!百u地還債”風潮。
2006年8月,經秦皇島市政府研究(市紀[2006]89號),同意對燕大西校區規劃方案進行調整,通過調整規劃用途變現部分土地資產。
2007年7月,按照“市紀[2006]89號”文件精神,秦皇島市規劃局從燕大西校區用地劃出438余畝調整為房地產開發項目。
“市紀[2006]89號”文件是一份秦皇島市長辦公會議紀要。在2006年8月14日,秦皇島市政府召開由市規劃局、房產局、國土局及燕大等部門參加的協調會議,會議原則同意燕大西校區規劃調整方案,并要求政府原則上不在此處土地變更行為中收益。
據秦皇島市國土資源局(秦國土資[2009]196號)文件稱,市政府的決定完全是從支持教育,支持燕山大學西校區建設出發,也是從調整建設用地布局,集約用地角度出發的:“既解決了燕大發展資金不足問題,也符合當前的用地政策”。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56條規定,“……確需改變該幅土地建設用途的,應當經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薄欢,后道西村村委向秦皇島市國土部門查詢,得到的該宗土地由教育用地變更為住宅用地的依據,僅是秦皇島市“市紀[2006]89號”文件,并未有省一級政府相關部門批文。
對于村民的質疑,秦皇島市國土局副局長鄭海林稱,該宗土地用途變更,有相關符合程序的審批文件;對于規劃變更,秦皇島市規劃局稱得到了前述“市紀[2006]89號”文件支持。
燕大黨辦、校辦主任楊曉峰則向記者強調,校方并未與農民直接發生聯系。楊稱,教育用地是政府向農民征用后劃撥給學校,而改變部分土地使用性質,是政府依據相關程序進行審批,校方并未參與其中。
2007年7月27日,在秦皇島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掛牌的前述地塊,被包括燕大房地產開發公司等5家房地產開發公司,聯合以每畝130萬元的價格競得,總價6億多元。
對于將劃撥給高校的土地,通過招、拍、掛出讓所得的土地出讓金,國土資源部有相關規定,除了給校方相應的補償外,收入全部繳入地方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政策。
然而,秦皇島市國土局的文件稱,土地出讓金“已按規定全額返還給燕山大學,專項用于西校區建設”。
后道西村的村民稱,政府此舉嚴重違背了當初征地的性質,而主動請求政府改變土地用途的燕山大學,被村民指稱依靠政府部門倒手“曲線賣地”。
懸殊的價差,讓農民們耿耿于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