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一拳“揮掉”50萬 男子賠錢又領刑后悔莫及
據中新網 (記者 唐娟)武松酒后揮拳打虎,成英雄。但現實中,喝醉了酒,不知克制,逞強動手,那可會即賠錢又領刑。此間,江蘇揚州寶應法院即審理了這樣一起案子。
2010年9月12日,張某與問某相邀吃飯。這飯吃得高興,這酒也自然越喝越多。隨著酒勁上頭,倆人開始為喝酒多少爭執起來。乘著酒勁,倆人互不相讓,從飯桌就糾纏到了飯店門前,從口角相爭也上升到了推推搡搡。突然,借著酒勁,張某一記右勾拳,直擊向某臉部,向某嘴部中拳,當即仰面倒地,不省人世。
看著朋友倒地,張某酒也醒了大半,隨后經醫院診斷,向某顱腦損傷。在其后的治療中,張某承擔了向某的全部救治費、醫療費共十余萬元。同時,又一次性賠償被害人后期治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共四十萬元。但是仍然難逃法律之責。
此間的審理中,此案的主審法官認為,被告人張某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鑒于被告人張某某認罪悔罪態度較好,并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了被害人諒解,可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最終,張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