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精神病男子被親人“驅魔”治病折磨致死
中新網南通8月9日電 (朱煥東 唐娟)因迷信歪理邪說,用驅魔的手段為親人治病,結果卻將親人折磨致死。這樣的人間悲劇就發生在江蘇南通啟東市。9日記者從啟東法院了解到,被告人為自己的愚昧付出了106767元的賠償代價,但同樣愚昧的受害人家屬卻永遠的失去了親人。
家住啟東的張某夫妻對迷信很著迷,并常常通過節食節水的療法來修練。張某伯父的兒子患有精神病,經常發病住院治療。2009年8月,受其影響,也開始和表哥學起了節食節水療法,同時得到了家人的支持。到了年底,小張病情加重,在父親陪同下前往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治療,病情有所好轉。但是到了2010年4月1日,小張的妻子韓某發現丈夫眼睛斜視,身體僵直,整個人不對勁,便電話聯系張某,讓他帶小張回啟東治療。
張某對表弟的治療得到了小張父母及家人的認可,隨后因小張又出現異常舉動,張老伯攜全家再次到侄子家中治療。張伯父夫妻攜同兒媳、孫女四人在張某鼓動下,將兒子吊起,一起跟著錄像為兒子祈禱驅魔,結果沒過多久小張就不堪折磨踏上了黃泉路。
經公安局尸鑒認定,死者因長時間的節水、節食導致體內水電解質紊亂,最終致多臟器功能衰竭死亡。這時,小張父母和妻女才如夢初醒,認為是張某的驅魔行為導致了小張的慘死,隨后將張某告上法庭要求賠償。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法律保護。小張的死亡,考慮其自身疾病因素外,原、被告均有責任。一方面,在小張身體、精神狀況出現反常情況后,作為其近親屬的理應帶其到醫院就治,然其聽信他人,以信教禱告等方式驅魔治病,在小張違反生活常規不進食、進水時,也未盡照顧責任,而是協助被告對小張進行捆綁,原告的上述行為是導致小張死亡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小張及其家人到被告家后,在出現一系列反常癥狀時,被告未勸說其去醫院接受治療,反而提議用捆綁、上吊的方式阻止其行動,被告對小張的死亡也應承擔一定責任。法院遂依法判決被告張某夫妻賠償原告韓某母女及伯父夫妻1067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