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開豪車住豪宅拒不還債 背13個追債官司被捕
據揚子晚報 南通如東的一對小夫妻,平日里開著豪車,住著豪宅,處處借貸,當債主們一個個上門時,他們卻拒不還債,身上背著13份追債的法律文書,如東縣法院前后執行了近10年,但這對“老賴”依然我行我素。日前,這對小夫妻被如東縣警方依法逮捕。
2002年初,沈某與妻子石某結婚沒多久,就已雙雙失業,為了維持基本生活,兩人開始處處借款,打著開辦油漆廠的名號,在如東縣及南通買了多處房產,用于房屋租賃,年租金收入達10萬余元。
此外,還在如東縣多處違章搭建房屋,也用于出租,年租金收入達8余萬元。可是,這對夫妻并未及時將所獲租金用于還債,而是購買了豪車、豪宅。更讓人意外的是,他們繼續不斷地向別人借款,總借款額達122萬余元,其中,最多一筆借款有5萬元,最少一筆5000元,有13人成為他們的債主。
其實,早在2002年時,就有債主到沈某夫妻那兒討債未果,向如東法院申請立案執行,但沈某和石某均以做油漆生意虧損、無收入來源賺不到錢,本人名下無資產等為由逃避和規避執行,對法院執行的案件,無論執行標的大與小,無論執行法官怎樣耐心細致的勸說,均置之不理。
前后近十年間,沈某夫妻倆共收到法院13份法律文書,無一履行,依舊開著豪車,出入于眾人眼皮之下。卻是為何?后經調查發現,原來,夫妻兩人事前早就謀劃,將所有房產以及汽車歸于沈某哥哥名下,這給法院的執行帶來了巨大的困難。今年初,如東法院集中排查執行積案,對沈某的哥哥進行傳喚。沈某的哥哥如實交代出了名下房產及汽車的實際歸屬情況。
經法院查明,被執行人沈某及其妻子石某事前共同謀劃、故意隱匿財產,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償還債務的義務。兩人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國家和公民的財產權益。日前,如東縣警方以兩人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兩人依法采取逮捕措施。
潘昱辰 戴健 于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