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繼子失手打死 妻子女兒爭喪葬費鬧上法庭
據新京報 陳女士和丈夫都曾有過失敗婚姻并育有子女。兩人再婚后,丈夫卻被兒子失手打死。如今兒子被判刑,她和繼女又因丈夫喪葬費問題鬧上法庭。近日,順義法院受理此案。
原告
花錢辦葬禮應獲補助
陳女士訴稱,20多年前,她和周先生都曾有過一段失敗婚姻,陳女士有兒子小東(化名),周先生有女兒小雨(化名)。經人介紹后,1984年初,陳女士和周先生開始共同生活,1996年補領了結婚證。小東沒有穩定工作,還經常和朋友喝酒斗毆,周先生因此常常斥責小東。2010年9月,醉酒后的小東失手將周先生打成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事后,小東因過失致人死亡被判刑兩年,目前還在服刑中。
陳女士稱,自己花費了8000多元給周先生操辦了葬禮。但后來得知對具有北京戶口的農民和城鎮無業人員,政府有每人5000元標準的城鄉無喪葬補助居民喪葬補貼。其配偶或子女可憑借火化證明等手續領取。
陳女士認為,這5000元應由自己來領,但注銷周先生戶口的證明在繼女小雨手中,小雨不給,導致自己無法去領取。“我和老周共同生活20多年,辦葬禮這些錢都是我花的,小雨應該配合我把錢取出來。”陳女士稱。
被告
補助屬遺產都有繼承權
小雨則稱,其父親是因小東過失致死,現父親還沒有入土,骨灰一直在寄存。喪葬費補助金因父親沒辦死亡注銷手續,政府尚未發放。此外,死亡喪葬費補助金應屬于遺產,她和陳女士都有繼承權,不同意全由陳女士領取。
目前,順義法院已受理此案,尚未作出宣判。(記者陳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