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黔東南日報消息 近日,臺江縣人民法院南宮法庭采取靈活多樣的調解方式,一日成功調結四個案件,并當庭兌現完畢。
唐維波訴楊勇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在開庭前,通知雙方進行庭前調解。經過原告陳述后,法官作了釋明,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在事實面前被說服后,同意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但其對原告提出的賠償金額有異議。于是,法官將相關的法律條文向原告作了釋明,使原告知道自己的哪項訴訟請求能夠得到法律的支持,哪項訴訟請求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明晰權利義務后,自愿放棄了部分訴訟請求,促使雙方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了調解協議,并當庭兌現了賠償款。當日,南宮法庭在調解好該案后,不辭辛勞,又將兩件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和一件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案調解成功,并全部實現了當庭兌現。該四起案件的成功調結,既快又好地解決了民事糾紛,又達到了案結事了的效果。
(王彪 張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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