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黔東南政府網消息 近年來,丹寨積極采取措施加大對村級組織的補助,不斷減輕村級組織負擔。
丹寨首先提高了村級運轉經費補助標準,將村級運轉經費由以前的小村6000元/年、中村8000元/年、大村10000元/年,提高到小村11000元/年、中村13000元/年、大村15000元/年;提高了村干部報酬,將在任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和文書工作報酬由2009年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每人每月800元,2011年后每年按月增加50元以上的標準酌情逐年遞增。
丹寨積極轉變村級報刊雜志訂閱方式,報刊訂閱費不再從村級組織運轉經費列支,轉由縣、鄉黨建扶貧包村單位和聯系村部門全額負責;轉變村計生專干補助、五保戶統籌支付方式,將村計生專干補助、五保戶統籌費轉由縣計生局、縣民政局從計生社撫費、社會保障費另行統籌補助,不再從村級組織工作運轉經費中列支。
丹寨取消了村級招待費開支,縣以上干部到村工作一律不在村里就餐,鄉鎮干部到村工作確需在村就餐的安排到群眾家里交費吃派飯;村干部公務出差一律不得報銷餐費,酌情報銷補助費;黨員、村組干部在當地開會議事,不得從村集體開支招待費,可適當發放誤工補助。精簡了對村一級的檢查評比,各單位、各部門面向村一級的各項檢查評比活動必須報經縣委或縣政府審定,檢查評比所需費用,一律不得轉嫁給村集體。同時從嚴控制培訓辦班,凡是涉及到村一級的各類培訓辦班,必須向縣級申報審批,堅持“誰辦班,誰出錢”,不得向村一級培訓對象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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