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李錦宏 龍紹瓊 特約記者 陸書明)5月3日,黎平公安干警經過4天的全力解救,把被他人騙到湖南湘潭市某歌舞廳從事打工服務的黎平縣雙江鄉某山村女孩朱某某、石某某成功解救,終于與家人團聚。
4月30日15時許,黎平縣雙江鄉呂孖村村民龍永英和石大武扭送一女孩龍某(16歲,雙江鄉天堂村人)到雙江鄉派出所報案稱:當日早上,其就讀于雙江鄉中學的女兒朱某某、石某某被龍某他人騙到湖南湘潭某歌舞廳從事色情服務。
經調查得知,龍某在湘潭某歌舞廳打工期間,多次通過手機上網與原在雙江鄉中學同學石某某聊天,誘騙說在外打工(只需陪客人聊天、喝酒)如何輕松賺錢等等,并于2010年4月30日與該歌舞廳老板許某某(男、43歲,湖南湘潭人)前往黎平雙江將在校生朱某某(女,15歲)、石某某(女,13歲)騙往湖南湘潭市寶塔路某歌廳打工。
鑒于案件較為敏感,辦案人員立即將案情向局領導匯報,局長陳鴻高度重視,親自安排部署,抽調治安、保障室、雙江派出所民警組成工作組于當日奔赴湖南湘潭,展開解救工作。在解救過程中遭到店主親友等人的蠻橫阻擾,但解救組民警在湘潭警方共同努力下,克服重重困難,終于將被騙往湖南湘潭市寶塔路萬福街某歌廳即將上工的朱某某、石某某兩位女生解救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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