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王淵博 特約記者 張正特) 近日,從江一家具城因消防器材設置不符合標準,從江大隊依法對其作出了5000元的處罰,并責令其消除消防安全隱患。這也是從江大隊今年以來對其開出的第二張罰單。
2010年5月7日,從江大隊在開展日常防火監督檢查中發現,從江縣富豪家具城消防器材設置不符合標準的情況,大隊隨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決定給予該家俱城處罰五仟元整的罰款,并對責任人進行了教育,要求其對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認真進行整改。目前,該單位責任人陳添輝已將罰款上繳,并對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進行了整改。
下一步,大隊將對此起處罰向社會做廣泛宣傳,以引起各單位和群眾對消防安全的重視,從而使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穩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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