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特約記者 唐光新)近日,天柱縣交警大隊依法拘留一惡性酒后駕駛傷人肇事者。
7月30日10時48分,在蘭田鎮街上發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輛二輪摩托車碰傷一行人后又碰上一輛中巴車,駕駛人和乘車人都喝了酒,事故發生后二輪摩托車駕駛人和乘車人又打了中巴車駕駛員。
接警后,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后,只見兩名酒氣熏天的中年男子正在打一名中巴車駕駛員,民警馬上上前制止,但一名醉酒男子(據現場群眾反映,他是二輪摩托車駕駛人)仍在現場叫囂,影響十分惡劣,一度造成交通堵塞,事故民警趕到后,馬上將其控制,迅速疏導交通。經調查,該醉酒二輪車駕駛人姓袁(43歲,家住天柱縣蘭田鎮蘭田村南沖五組,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無牌照,而且自己也沒有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7月30日10時,袁某與乘車人王某喝一斤白酒后,駕車往蘭田集鎮方向行駛,由于醉酒行駛,將在路邊行走的一名婦女掛傷,但是袁某沒有馬上停車,仍然繼續向前走,只是回頭朝受傷的婦女大聲說去給她買藥,誰料,剛走沒有20米,其駕駛的摩托車就撞上一輛停在路邊的中巴車尾部,中巴車司機正準備下來理論,袁某便不由分說將中巴車司機打倒在地,在拉扯中中巴車司機的手機被打壞,身上佩戴的一根金項鏈被拉斷,而且還丟失兩顆項鏈珠子,很多圍觀的群眾紛紛勸阻,但是醉酒的袁某不但沒有聽從勸阻,還在街上叫囂,一位路過的行人也被其打了兩拳,直至民警趕到,才將其控制。
民警將其帶回大隊后,測量酒精含量為198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袁某回到事故處理辦公室后倒頭便趴在辦公桌上呼呼大睡,直至下午6點。根據相關規定,袁某酒后駕駛機動車肇事,而且還毆打他人,性質十分惡劣,對社會治安造成很大影響,大隊作出對其行政拘留15日的決定。目前,袁某已被押至劍河看守所。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