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金黔在線訊 7月11日,黎平公安局在省外警方的配合下,分別在上海、浙江、廣東、海南、湖南等5省市,將12個重大在逃人員全部抓獲押回黎平。
據(jù)黎平警方介紹,12個重大在逃人員之一容某某,曾于1998年3月22日,伙同他人到高屯鎮(zhèn)持火管槍和刀具等兇器,搶劫一小賣部,將小賣部的夫婦殺傷后搶劫財物。在今年全省開展緝槍治爆專項行動中,經(jīng)公安部批示,被貴州省公安廳列為限時督捕的持槍在逃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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