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開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切實抓好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8月18日,榕江縣消防大隊對榕江縣大眾購物忠誠店依法采取了臨時查封措施,有效凈化了轄區消防安全環境,為“五大”活動深入開展打下了堅實基礎。
日前,大隊執法人員在對榕江縣大眾購物忠誠店進行消防檢查時,發現該購物店存在嚴重隱患:該店二樓只有一個疏散樓梯,一樓只有一個安全出口,有大量可燃商品;店內消防設施、器材配置、設置不符合標準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四條和《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經大隊討論決定對其予以臨時查封。2011年8月18日,榕江大隊執法人員,給該購物店下發了臨時查封決定書,送達《臨時查封告知筆錄》,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臨時查封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隨后,大隊執法人員在大眾購物店的配電箱和配電室加貼了有“榕江縣公安消防大隊”印章的封條,在醒目位置張貼了臨時查封決定書。
在依法實施臨時查封的同時,大隊執法人員一再向該店負責人強調了火災隱患有可能帶來的嚴重后果,并要求該店負責人要抓緊落實隱患整改工作,認真落實隱患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堅決預防隱患整改期間火災事故的發生。經過大隊執法人員耐心教育,該店負責人對消防部門的處理結果表示理解。(陳玲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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