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商標糾紛案的宣判尚未落槌,唯冠與蘋果又開始在紙上“交兵”。昨日,《國際金融報》記者收到一封題為《深圳唯冠10問蘋果公司》的郵件,該郵件落款為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唯冠方面的代理律師謝湘輝已向媒體確認該郵件的真實性。記者就此致電蘋果公司中國區公關,對方告知將盡快回應,但截至記者發稿前仍未收到回復。
深圳唯冠在上述郵件中提到,對蘋果公司近日關于iPad商標糾紛案的媒體聲明感到失望與憤怒,有信心等待廣東高院作出公正的最終判決。
3月13日,蘋果公司曾針對iPad商標權糾紛發表聲明。聲明表示,此前深圳唯冠誘導蘋果去跟唯冠國際子公司臺灣唯冠簽約,只是為了避免將商標轉讓費支付給當時在中國大陸的債權人。唯冠試圖從蘋果已經支付了轉讓對價的商標上獲取超額利益,對蘋果而言是不公平的。
“正如我們在近期的庭審舉證中所證明的,在2009年期間,我們的受托公司與深圳唯冠進行了接觸,并提出要購買其十件iPad商標,其中包括在中國大陸已經注冊但連續三年沒有使用過的兩件商標。經過幾個月的談判,我們達成協議。”蘋果在聲明中稱。
對此,唯冠在發來的郵件中反駁,這證明蘋果知道唯冠擁有其中兩件商標,并清楚地知道中國商標并沒有購買成功。“蘋果當時聘用的Robison先生,在高院承認從2005年開始就受托于蘋果公司,對唯冠的IPAD全球商標進行了深入調查。此外,經查證,蘋果公司在2009年10月22日有向中國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iPad商標,但由于深圳唯冠的注冊在先,被國家商標局依法駁回”。
“現在又說要買唯冠深圳的10個商標,請問蘋果公司是在故意裝胡涂還是犯傻呢?”唯冠反問。針對蘋果之前在聲明中提到的“不公平”,唯冠方面表示,三年來一直在還債,債權人有目共睹,不容蘋果扭曲事實。記者 史燕君 實習生 李柯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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