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丑恩貴和王某在一起辦了一個內申大學的學習班,“我當時是作為教授被他們聘來給學員上課,后來那個班不辦了,丑恩貴和他老婆李佳鳳就想辦個公司,正好他們沒錢想拉我入伙,于是我就拿了3萬元錢”。
宮森林稱,之后丑恩貴夫婦就拿著三萬元注冊了碩博苑中心。在這期間,他認識了“美國內申大學大中華學區校長”馮樹林。宮森林說,“雖然知道個人的公司不可能具備招生開辦外國大學學習班的資格,但是在當今社會就是這樣,在北京有很多這樣的公司打著外國大學的名義開辦外國大學的學習班,我們碩博苑中心只是其中一個而已”。
聘請朋友給學員講課
北京某經貿大學丁教授是宮森林的朋友,經常在媒體發表金融財經方面的觀點、在圈內也頗為有名。宮森林承認,通過丁教授幫助招生,他們聘丁教授給學員講課,丁教授掙講課費,雙方都有好處。
丁教授證言顯示,一開始和宮森林合作時,曾要求看對方的營業執照等,但直到對方出事了他才看到所謂的營業執照,發現該中心只是個注冊資金3萬元的小公司,執照上根本沒有招生辦學的資質,他和幾名學員就報了警。
2011年6月20日前后,丁教授曾多次找到碩博苑中心要求退學員錢,2011年7月15日中午又找丑恩貴商量退錢的事,見面時,民警將丑恩貴、李佳鳳二人控制。
提醒
警惕以國內外合作辦學名義招生
去年年初,海淀警方接到事主劉女士的報案,稱自己看到招生簡章承諾只需交19萬元(學費和報名費14萬元,認證費5萬元),即便不用上課不用考試也能拿到美國林肯大學DBA(工商管理博士)學位證書。2010年8月,劉女士交了錢后拿到了這張博士學位證書,并且上面還蓋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專用章”的鋼印,直到后來她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才知道證書是假的。
接到報案后,海淀警方展開偵查,并先后在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的校內或附近發現存在近10家類似的教育公司,調查發現這些教育公司之間相互勾連。經海淀檢察院偵辦,僅去年上半年就受理了此類利用國外假學歷實施的詐騙犯罪7件,涉及33人,涉案金額達796.8萬元,受害人達339人。
據參與批捕的海淀檢察院檢察官饒明黨介紹,這些教育公司多以國外大學在國內設立的辦事處、或與國外大學合作辦學的名義招生,承諾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經過國際國內認證,也正是因此才能蒙蔽了如此多的被害人。
在具體操作中,7起案件中的嫌疑人一般采用公司化運作方式,以公司名義招聘到員工分別負責招生、培訓、論文答辯、頒發學位、學歷認證等各個環節,而被告人自身大多具有大專以上的教育背景,還有1人具有博士學歷,3人有碩士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