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訊 2011年以來,白云區共清拆該類房屋18宗,面積達18.7萬平方米。
昨日,媒體報道了市國土房管局曝光的13宗“小產權房”項目。據核實,這13宗“小產權房”中約80%始建于上世紀90年代,未辦理完善規劃、用地、建設等手續,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產生的遺留問題。目前,國土資源部正在研究處理此類集資房的有關政策。下一步,白云區將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要求予以處理。
據了解,這批房屋大多是1992年至1996年隨著當時的房地產開發熱一哄而起所產生的,是廣州市農村城市化過程的產物。其余小部分為近年形成的涉嫌“小產權房”的違法建設,白云區對此也依法采取了相關措施。區國土房管部門在巡查中發現涉嫌“小產權房”項目的違規銷售行為后,即在現場張貼不可銷售公告,告誡和提醒廣大群眾購買“小產權房”存在的巨大風險和危害。區國土房管分局已依法對鑫瑞大廈項目存在的違法用地行為進行立案查處,沒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設施,并處罰款,同時將該案移送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近年來,白云區不斷加大對“小產權房”清理整治力度,尤其是對在建“小產權房”項目保持高壓打擊態勢。據統計,2011年以來,白云區共清拆涉嫌“小產權房”18宗,清拆面積18.7萬平方米。
自2012年1月1日起,白云區全面啟動控違顏色執法機制,對發生違法建設、控違履職不到位的責任單位,實行顏色預警和黃、紅牌提醒制度,加強對違法建設的事前監控和事后監管,把違法建設控制和消滅在萌芽狀態。并于2012年1月10日制定下發了《白云區查控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十項制度》,包括對違法建設斷電斷水、檢查管理電梯、取締違法建設中經營者資格以及監督管理中介服務行業等。白云區在拆違執法中,發現有“小產權房”購買人自恃請律師進行所謂公證來尋求保護,已經協調司法部門對律師事務所的這種行為予以制止和處理。
據悉,白云區在拆除涉嫌“小產權房”違法建設過程中,發現此類建筑質量不過關,屬于“豆腐渣”工程。此類違法建筑結構及消防安全等嚴重違反建筑設計規范,建筑材料未經檢測部門檢測,供水供電等生活設施等得不到保障,此類房屋不能進行確權登記。如2011年6月,清拆的11層涉嫌“小產權房”的“廣州花園”,就發現存在嚴重的偷工減料等質量問題。
白云區政府表示,市民不要購買任何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產權狀況不清晰的房屋,以免使自己的權益得不到保障而遭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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