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訊 兩會結束快兩個月了,98個中央部委中,先后有92個向社會公布了本部門2012年度預算。盡管民眾普遍表示看不太懂,但仍有部分數字引起了關注與爭議,其中爭議最大的莫過于住房保障支出這一科目。
住房保障支出數額前三甲的為國稅總局、教育部、衛生部;住房支出占總支出比例最高的是證監會。其中國家信訪局購房補貼增加1051.5%,鐵道部增加812%。(5月16日《第一財經日報》)
為調控樓市過快增長,國務院先后出臺了一連串政策,以遏制樓價過快增長,目前已經初見成效。在這種背景下,中央部門就不該增加購房補貼。即使還是要搶灘增加,也要自我約束,講究個適度。若無視監管,暗中呈幾倍乃至十倍的增長,公眾怎能不感到驚訝?
一些中央部門購房補貼呈幾倍乃至十倍的幅度增長,應是自作主張,并無政策依據。按照《2007年中央行政事業單位住房改革支出預算表》規定,從2007年起,中央在京行政事業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比例為8%,最高不得超過12%。提租補貼最低每月為70元,最高不得超過240元。購房補貼只有無房戶才可享受,有房戶不可享受。三種購房補貼相加,最高每月不得超過1600元。然而一些中央部門購房補貼呈幾倍乃至十倍增長,已經遠遠超過了1600元的補貼上限,屬于嚴重違規行為。
購房補貼上漲十倍,是變種的公權福利在作怪。中央部委手中有權,可以隨心所欲給自己提高購房補貼。而非中央部委的人員,則不能享受這么高的購房補貼。至于大部分企業職工,那就更不必說。
公權為己牟利,這會制造新的社會不公。而且,一些中央部委大幅增加的購房補貼,并非是自己的創收,而是財政撥款,花的是納稅人的錢。權力部門權為己所用,利為己所謀,也是權力自肥,甚至可以說與私分公款沒有多少區別。
中央部門是國家權力的象征,不能因此全憑其自覺,放松對其監控。此次中央部門按要求公布預算,問題才暴露出來,不然公眾還會蒙在鼓里,權力部門狂增購房補貼還會上演下去。
既然公開預算中含有購房補貼項目,就不能再以籠統公布掩蓋真相,而要細化到小項乃至條目。比如,購房補貼增加1051.5%、812%,其具體數目到底是多少,實際補貼標準是多少,最高標準是多少,有無政策依據?這些都要如實向社會解釋,給公眾一個說法。如果是利用公權給自己撈取好處,就該勇于認錯,并要主動糾正。紀檢監察部門也應介入此事,督促相關中央部門按規定糾正。中央部門帶頭執行購房補貼政策,才能給地方帶一個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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